解释 : 主父偃方幸 於天子,用事,因言: “齐临菑十 万户,市租千金,人众殷富,巨於长安,此非天子亲弟爱子不 得王此。今齐王於亲属益疏。” 乃从容言:“吕太后时齐欲反,吴楚时孝王几为 乱。今闻齐王与其姊乱 。”於是天子乃拜主父偃 为齐相,且 正其事。主父偃既至齐,乃急治王後宫宦者为王通於姊翁主所者,令其辞证皆引王。王年 少,惧大罪 为吏所执诛,乃饮药自杀。 绝无後。... 更多 >>